一、项目基本情况 |
工程概况: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正线全长约24.779km,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22座,全部为地下站;设1座控制中心、1座车辆段。 监理范围: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所有车站、区间、控制中心、车辆段等的弱电系统,包括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含环境与设备监控子系统、变电所自动化子系统)、车辆段安防系统、门禁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控制中心工艺、北站停车场综合弱电系统、安全门系统的监理工作。 监理内容:监理范围内各弱电系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设计阶段(设计联络、厂验等)、施工准备及施工期、调试及试运行期、验收及竣工结算直至最终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所有设备系统的综合联调监理工作由本项目中标人牵头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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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申请人上五年度完成过铁路或地铁工程的通信、信号系统监理业绩(通信系统、信号系统可在同一个业绩中体现,也可分别在两个业绩中体现)。 3要求承担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3.1为申请人所在单位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3.2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担任过铁路或地铁工程弱电系统(必须包含通信或信号系统)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4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铁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为申请人企业)。 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申请人须自动退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及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5申请人不得与本工程所监理的弱电系统施工中标人北京通号国铁城市轨道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三星数据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华腾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宏雁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注:本次招标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个名词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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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3家时,根据总得分情况由高到低选取不少于13家申请人参加投标。有意申请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监理企业,请于2013年5月28日13:30时至2013年6月4日11: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5月28日13:30 时至2013年6月4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2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四 、资格预审办法 |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有限数量制 |
五 、其他 |
1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前,按照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手续。若未按期办结,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本项目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
报名期限: 2013年5月28日13时30分 - 2013年6月4日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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