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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2020-09-16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2020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0-1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ZFCG2020000775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339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400000.00 元, 第 二 包 1600000.00 元, 第 三 包 1600000.00 元, 第 四 包 2400000.00 元, 第 五 包 4800000.00 元, 第 六 包 5900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339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400000.00 元,第 二 包 1600000.00 元,第 三 包 1600000.00 元,第 四 包 2400000.00 元,第 五 包 4800000.00 元,第 六 包 590000.00 元。

采购需求: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至所有货物供完且质保期满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明有附件的必须提供。
4、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出具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需出具证明其具有授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5、第一、二、三、四、五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技术白皮书或技术白皮书公证书。
6、近三年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或行贿犯罪记录。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10-15 09:30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预算金额在500万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3.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同福路6号

联系方式:0532-68661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114号金环大厦二单元1503室

联系方式:0532-66995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雪

联系方式:0532-66995672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9-16 17:12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投标人投诉  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