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赛迪国软信息系统治理有限公司 | 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咨询评估服务 | 1)年度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计划项目评估;2)年度项目建设方案评估。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服务期限及时间要求
(1)本次评估咨询工作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中标人服务期满,招标人将视需要采取自动续期或重新招标方式签订合同。
(2)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评估工作(含项目访谈、建设内容梳理、制定评估规则、评估排序、专家评审等)应在成交后15日内完成。
(3)组织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或建设方
案等评估工作,每个项目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方案编制方反馈,
指导修改完善方案,最终评估报告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
(4)评估人员在服务期内接受7*24小时咨询支持。 | 本次咨询评估应满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规范、地方规定及规划等要求,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电子政务、软件、信息安全、智能建筑、计算机房、通信、大数据等相关国家标准,电子、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档案、保密、交通、卫生、海洋、测绘等相关行业标准等。
《青岛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21〕284号),《青岛市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青政办字〔2018〕51号),《青岛市市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大数据发〔2022〕28号),《数字青岛发展规划》,《青岛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2继续执行),以及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青岛市发展改革委、青岛市财政局等部门发布的政务信息化相关文件。 | 889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