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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李沧区重要节点绿化养护提升工程 2013-05-1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2013年李沧区重要节点绿化养护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5/17 公告号: 2013-271g
项目名称: 2013年李沧区重要节点绿化养护提升工程
工程地点: 水上公园。西林永清路、东临正定之路、靠近永安路、文安路路口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园林绿化
本项目总投资额: 796万元 工程造价: 7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公园总面积约4.4万平方米,景观面积约1.9万平方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3】96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袁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袁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于振俊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678948332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13005143465201302n020005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公园总面积约4.4万平方米,景观面积约1.9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11398㎡,园路铺装面积280㎡,挡墙约434m,驳岸8.65m并湖体压顶新做22m。本工程所产生的垃圾约300立方米。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增绿补绿、原有绿化养护提升、园路铺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企业投标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5月17日13:30时至2013年5月24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5月17日13:30时至2013年 5月24日11: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4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506332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3年5月17日13时30分 - 2013年5月24日11时3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3/5/22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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