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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区松园路道路绿化工程等16个项目设计 2013-05-1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高新区松园路道路绿化工程等16个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5/13 公告号: 2013-095e
项目名称: 青岛高新区松园路道路绿化工程等16个项目设计
工程地点: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本项目总投资额: 11050万元 工程造价: 1105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其他
计划文号: 青高新经发[2010]198号、青高新经发[2010]334号、青高新经发[2011]5号、青高新经发[2011]45号、青高新经发[2012]195号、青高新经发[2012]330号、青高新经发[2012]338号、青高新经发[2013]108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6006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6006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高学斌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06332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范围:高新区松园路、广裕路、智力岛路西段、规划中32号线北段、新韵路西段、规划1、2、3、4路、海月路东段、蓝色生物规划路、规划中22号线(智力岛路~广博路)、规划中31号线(新业路~汇智桥路)、规划西5号线、规划中50号线(新业路~火炬路)、新悦路(岙东路~聚贤桥路)绿化工程。 2、招标内容:编制道路绿化及道路行道树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它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二、设计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项目界定:
单项工程总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设计。
四 、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3 年5月13日13:30时至2013 年 5月20 日 11:3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若职称证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并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设计蓝图原件;
5、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设计蓝图原件;
6、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获奖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等资料原件。
7、2012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以青建办字【2013】15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注:其中第 1、2、3 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其它资料为资格预审所需资料。
五 、资格预审办法
投标报名单位超过5家将按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 2013 年5月20日17 时前通知所有报名企业。选中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办法如下:
项目 分数 评分办法
企业业绩 20 投标人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一个得5分,满分20分(以设计合同原件和设计蓝图原件为准)。
项目
负责人 12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一个得3分,满分12分(以合同原件、设计蓝图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8 投标人上三年度设计的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计至8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AAA诚信 10 具有2012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得10分(以青建办字【2013】15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合计 50分
六 、其他
1、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3、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按高新区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高新区完税。
报名期限:2013年5月13日13时30分 - 2013年5月20日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