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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020-02-16
 

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鳌路748号

联系方式:0532-88512626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博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即墨区嵩山二路273号广泰大厦11层

联系方式:0532-88571318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JMCG2020000039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2064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0640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064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064000.00 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服务。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评审过程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注册报名的,投标无效。



三、采购需求: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含测绘)、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单项工程清单)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相关后续服务。服务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需求。

四、公告媒介:

1. 招标公告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预算金额在500万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 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五、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03-10 09:30

开标地点:青岛市即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市即墨区经济开发区振武路496号)五楼【 第一开标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采购人):傅延柏

联系方式:0532-88512626

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巍

联系方式:0532-88571318

十、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参见招标文件。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参见招标文件。



发 布 人:青岛博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2-16 11:23



“一照通投”温馨提示:各交易主体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完成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全过程交易,实现身份认证、标书加解密、签署合同等操作,全程免费。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pdf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