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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92995部队营区零星维修项目施工企业名录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0/01/06 13:19:21
项目名称: 92995部队营区零星维修项目施工企业名录
工程地点: 台柳路623号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工程造价: 1000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00000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92995部队
建设单位联系人: 戴助理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184331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92995部队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台柳路623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戴助理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1843318
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51843318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选取具备相应资质的地方施工企业建立营区零星维修项目施工企业名录,承接营区10万元(不含)以内的营房维修保障、水电暖及道路场坪绿化等附属设施改造、训练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等施工任务。
内容:营区零星维修项目施工企业名录
二 、投标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施工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截至2020年1月1日),且非任何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活动。企业注册地为同一地址、投标人之间股东有关联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以及企业股东直系亲属在其他投标企业参保,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资质要求:①对入选名录企业不作施工总承包等级要求。若不具备施工总承包等级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应含有房屋装饰装修、水电暖改造、市政绿化等营区日常维修所需的经营范围;若具备施工总承包等级资质,则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②企业需在青岛市市区有固定办公场所,响应在接到报修电话一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置。③企业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每年完成类似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水电暖及道路场坪绿化配套建设)业绩不低于2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验收证明、维修发票、结算资料(提供任意两项即可)。(六)诚信条件:①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参加政府或军队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围标、串标,正在被军队、地方纪检部门调查,不履行合同,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乱告状等),没有被部队及政府采购部门处罚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自行承诺。②不接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信用不良问题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查询记录,打印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七)能够履行有关保密义务。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不超过8家,全部入选名录企业。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超过8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分为名录企业和备选名录企业,其中:名录企业数量8家,通过摇号产生;其余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列入备选名录企业;后续按照末位淘汰机制将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名录企业作淘汰出库处理,备选名录企业通过摇号方式递补成为名录企业。
四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企业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每年完成类似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水电暖及道路场坪绿化配套建设)业绩不低于2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验收证明、维修发票、结算资料(提供任意两项即可)。
六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时间:2020年1月6日至1月1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或未在规定时间段送达概不接受;
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台柳路623号;
方式:现场递交,邮寄资料概不接受;
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人到场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近6个月的企业社保证明);
3.青岛市市区的固定营业场所地址(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二)招标文件领取及确定入围资格。
我部将对参加报名的企业现场发放公开招标文件,发放领取完毕、报名企业在准备资格审查文件间歇,我部将组织考察组,视情对报名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核实供应商提报资料,如发现存在虚假、欺诈行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七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 、监管部门
部队纪检
九 、投诉监管电话
0532-51843218
十 、其他
该项目不属于本平台招标项目,仅借用平台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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