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李沧区福岛路一次供热管网(华楼山路-中海国际社区)长960米及李沧区河南、南庄村庄改造项目(A-1-12地块1-5#楼即3、4#地块、6#地块、7#地块、10#地块)供热工程,包括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保温管、阀门安装及土石方开挖等工程量清单内工作内容,供热面积约为143万平方米,主要管径为DN500、DN400、DN300,设计最大管径DN500有探伤要求,产生垃圾约0.59万立方米需全部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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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同时具有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登记,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二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与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投标报名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3 年5月17日13:30 时至 2013年5月24日11: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2013年5月17日13:30 时至2013年5月24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3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666292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公告时间:2013年5月17日13时30分 - 2013年5月24日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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