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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水冷翠峡小环线沿线及两侧安全整治工程更正公告
| 一、项目名称: |
九水冷翠峡小环线沿线及两侧安全整治工程 |
| 二、项目编号: |
E3702002313226591 |
| 三、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05日 |
| 四、投标截止日期: |
2026年06月26日 09:30 |
| 五、变更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2.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修改为:“1.本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2.投标人(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设计及现场条件综合考虑并确定复杂、特殊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措施费用。中标后,措施费按投标人中标价结算,不调整。 3、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应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国家、地方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代发分包人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维权信息公示等相关管理要求,服从发包人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考核等要求 。(2)凡列入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原因被上级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对象,一律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一旦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3)投标承诺书中要求 增加: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并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法律法规,未被列入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名单,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原因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 10 日内,应向招标人报送完整详细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案,支付方案应合理可行,周期细化至月,并需明确月度各主要节点形象进度、计划产值、农民工工资月支付额度等事宜,承诺严格落实上述支付方案。(5)承包人的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由承包人无条件先行垫付清理,若因此对招标人造成负面影响的,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4.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预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报的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内容进行核查。针对预中标人所报的某些子目的单价或组价明显不合理或不平衡报价等异常报价,招标人有权要求预中标人对这部分异常报价项作出书面澄清或进行调整,并且招标人有权作出不利于预中标人的认定。 5.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企业根据规定取费标准,同时应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标价,严禁投标单位不平衡报价。”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
| 六、联系方式: |
| 代理机构: |
青岛炫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香山路滢海大厦 |
| 联系人: |
于然 |
联系方式: |
0532-55555553 |
| 2026年0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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