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工程装饰装修面积约14000平方米,预算金额约1950万元,建安费用和家具及配套约1770万元,建筑智能化部分预算约180万元。本工程含有内部墙面拆除等工作内容,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量约为1300立方米。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饰装修与建筑智能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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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二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与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划分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七、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上三年度单项合同额1900万元及以上的公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仅在资格审查打分时使用);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3 年5月21日13:30时至 2013 年5月28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2013 年5月21日13:30 时至 2013 年5月28日11: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506332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公告时间:2013年5月21日13时30分 - 2013年5月28日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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