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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产业园加氢站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加氢站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 一、项目名称: |
氢能产业园加氢站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加氢站设备采购 |
| 二、项目编号: |
E3702002313022681 |
| 三、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30日 |
| 四、投标截止日期: |
2026年05月21日 09:30 |
| 五、变更内容: |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技术标书是否采用暗标评审变更为: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书制作要求编制,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对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无字体、字数、行距、页边距等固定格式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填写文本后自动生成(可插入图片),但不得出现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如名称、logo、人员信息等)。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5补充内容中(十四)条款变更为:(十四)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对本次招标物资的质量保证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并将其放入商务文件“其他资料”部分中,承诺书中内容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按实填写。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变更为: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3.1.2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 ③投标承诺书; ④企业章程; ⑤投标保证金; 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 ⑦拟委任的项目班子成员一览表; ⑧招标文件响应与偏离表; ⑨设备制造及集成能力; ⑩其他资料。 3.1.3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供货方案; ②售后服务方案。 3.1.4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标函基础信息; ②投标函; ③投标函附录; ④其他资料。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及评审项进行调整,详见澄清公告附件。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细则(综合评估法)3.4 详细评审补充增加条款3.4.7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的标准和评标委员会的处理程序: 当出现异常低价时,启动异常低价评审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先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决投标。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 (1)亏本让利; (2)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3)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4)类似项目业绩; (5)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不推荐其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入围投标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 六、取消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中对项目管理团队的本地化要求。 七、本项目质保期为:本项目调试验收完成后24个月,因本项目涉及的设备设计、设备安装、施工质量、产品质量等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免费维修并更换配件。因达到正常使用寿命需更换的备品配件,投标人需免费配置2套备品配件,超出2套的备品配件由招标人自行购置。招标文件中与本质保期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八、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格式进行调整,详见澄清公告附件。 九、本项目jpfbf同步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以此为准。 十、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 |
| 六、联系方式: |
| 代理机构: |
山东建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岛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11号中冶东方大厦2303室 |
| 联系人: |
孔笑 |
联系方式: |
13370888112 |
| 2026年05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