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名称: |
城阳区2022年文化惠民演出(儿童话剧、乐队专场及流动舞台租赁)服务项目 |
| 二、标段编号: |
CYCG20220012154 |
| 三、分包名称: |
6包 流动舞台租赁2 |
|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2-05-18 |
| 五、开标时间: |
2022-06-09 09:30 |
| 六、采购方式: |
分散采购 服务类 |
| 七、中标情况: |
| 中标人(公司名称): |
青岛极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元/优惠率): |
219600 |
| 中标人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204国道88号8号楼1单元201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石玉声, 周成刚, 李东洋, 王东, 王武 |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
| 企业名称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报价(元)/费率 | | 青岛极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流动舞台租赁2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演出单位,提供2022年城阳区20场/包流动舞台租赁服务。本项目共分四个包,每包为20场,合计80场。
设备要求
2.1设备要求
雷压架舞台10米X8米
方形truss架14米X5米(2组)加4根立柱(4根X5米)共58米,铝合金truss架规格最低400mmX400mm,立柱底座4个每个底座加4根斜拉,
铝合金桁架背景板(含喷绘)10米X4米
拉绒地毯10米X8米X0.3cm(厚)
单15返送音箱2个,400W/个
主扩音箱(8寸以上)8+4线阵一套(共12个)
音响周边系统1套,含数字调音台
U段无线手持话筒4支、电容乐器话筒2支、胸麦6支以及其他演出所需话筒
电脑光束灯20台,330W/台
LED帕灯24台,54X3w/台
面光灯10台,暖白色54X3W/台
数字调光台1台
P3户外LED屏35平米,10M×3.5M
固定LED屏雷亚架200根,10M×4M双层
2.2用电及安全保障
工程承接公司提供的电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并配备满足设备用电量的配电箱,所有主线和过路线需配备压线板。同时,演出现场需配备警戒线、警示牌等安全标示以及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演出和安装过程中要有专人进行安装、操作及保障工作。
确保设备运输车辆手续合法齐全;以上为演出设施的最低配置,每场演出都要搭建特定LED屏幕背景和舞台,背景内容由演出公司根据主办方要求设计制作。
2.3节目及人员要求
每场演出必须配备电工、音响师、灯光师及工人15名工作人员(每个每类至少1个),演出现场有专业电工和专业音响灯光操作人员,音响师灯光师须有资格证,电工必须持有正规特种作业操作证。能够安排专人负责演出和群众的组织工作,以及做好演出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并能有效对现场观众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演员、设施及现场群众安全。
(备注社区须有三相电,并能承受50千瓦用电量,舞台区域所需面积宽度15米以上,深度14米。)
2.4服务要求
2.4.1中标单位须提供演出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的安装及运输、系统搭拆、调试、现场演出操作、维护等与演出有关的所有服务。
在舞台搭建和演出过程中,因舞台设备发生安全问题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与招标方无关,如发生任何安全问题,招标方有权立即停止中标单位的演出,并取消其演出资格。设备管理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因设备发生事故所引起的赔偿,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演出安全方案)
2.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所提供设备设施的品牌、厂家、规格及型号,并提供清晰的实物图片作为证明。投标人必须承诺实际操作过程中提供的演出设备必须与投标时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将按照规定取消演出场次。
2.4.3投标人须将所有工作人员(电工、音响师、灯光师及工人)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演出中的责任分工编制于投标文件中,并注明工作人员参与活动情况等相关信息。
2.4.4能够组织承办区级或区级以上重大演出活动或送文化下乡演出(组织承办是指独立承担组织该项活动的全部工作,含灯光、音响、舞美设计制作、舞台搭建等)。
2.4.5投标人须能够开具正规演出费发票。
2.4.6投标人中标后,招标单位将与其签订演出合同。所有中标单位须严格遵照招标方制定的相关要求开展演出,确保演出效果。招标方将对其演出情况进行暗访与督查。若后期督查中发现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及演出设备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不一致,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整改,再次发现,取消中标单位演出资格,工作人员如有身体不适、突发意外等特殊情况需临时更换,必须提前3天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例,并经文化和旅
游局批准同意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受演出场地限制,如电压、电量等特殊情况需临时更换设备,必须出具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并经文化和旅游局批准同意备案后方可更换。
2.4.7中标单位须按照文化和旅游局制定的演出计划,提前与相关街道和社区进行对接,明确时间、地点、用电等事宜。演出时间要尊重社区意见,不允许私自更改。如有时间冲突需及时与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接,由区文化和旅游局进行时间调整。如出现私自更改演出时间的现象,一经投诉查实,将立即取消演出资格。
2.4.8中标单位应承担设备租赁费、运输费及其保险费、系统搭拆费、调试操作人工费、税费、企业利润、不可预见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服务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应由投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中标单位派出的人员的福利、工资、医疗、保险均由投标人与员工商定。如果发生劳资纠纷,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区文化和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2.4.9区文化和旅游局可以根据各街道及社区实际需求调整演出所需设备。
2.4.10根据青岛市城阳区应急管理局的相关安全要求,中标人应主动邀请应急管理部门核准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对其所有相关人员进行三级岗前安全培训,中标单位和其培训机构须对培训质量和结果负责。
2.4.11中标单位每场演出之前须向招标人提供城阳区应急管理局认可的第三方机构与专家共同出具的安全报告,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展开相关演出工作。
2.4.12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直播等途径扩大影响力、增加粉丝量,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2.5其他要求:
2.5.1中标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主办方制定的演出安排开展演出任务,不能擅自更改演出时间,一旦与自身演出时间发生冲突,必须以主办方演出安排为主。
★2.5.2演出单位必须具有演出、灯光音响、舞台租赁、搭建等经营范畴,或者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是有指定合作的具有舞台设备、灯光音响租赁或搭建安装经营范围的单位。
★2.5.3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每场费用的单价。招标人根据每场单价据实予以结算。
★2.5.4投标人需要根据省市区最新疫情防疫要求,做好人流管控、个人防护、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护措施,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参与演出人员应分别如实填写登记表,自觉写明身份证信息、出行方式、有无发烧、感冒、咳嗽症状、有无近
14天内的旅行史、有无近一周的发热病人接触史,测量体温,并记录。并提供48h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禁止参加演出活动。
★2.5.5投标人需要具备组织承办区级或区级以上重大演出活动或送文化下乡演出经历(组织承办是指独立承担组织该项活动的全部工作,含灯光、音响、舞美设计制作、文艺节目组织、策划排练等)。 | 2196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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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审查结果 | 不通过原因 |
| 1 | 青岛春晖普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青岛盛世风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青岛盛世大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青岛盛凡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青岛极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青岛心连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通过 | |
| 7 | 青岛世纪浩汉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通过 | |
| 8 | 青岛天娱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通过 | |
| 9 | 青岛贝斯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不合格: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1(专家一):实质性条款2.5.3没有响应;(专家二):对实质性条款2.5.3未响应;(专家三):实质性条款2.5.3未响应;(专家四):实质性条款未响应;(专家五):实质性条款未响应; |
| 10 | 青岛洋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不合格: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1(专家一):实质性条款2.5.3没有响应;(专家二):对实质性条款2.5.3未响应;(专家三):实质性条款2.5.3未响应;(专家四):实质性条款未响应;(专家五):实质性条款未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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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结果 |
|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评委1(技术标) | 评委2(技术标) | 评委3(技术标) | 评委4(技术标) | 评委5(技术标)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综合得分 | | 1 | 青岛心连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76.50 | 76.00 | 72.00 | 73.00 | 66.00 | 72.70 | 16.47 | 89.17 | | 2 | 青岛极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72.50 | 72.00 | 69.00 | 70.00 | 66.00 | 69.90 | 13.32 | 83.22 | | 3 | 青岛世纪浩汉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67.50 | 67.00 | 68.00 | 67.00 | 65.00 | 66.90 | 16.31 | 83.21 | | 4 | 青岛盛世风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69.00 | 65.00 | 63.00 | 68.00 | 64.00 | 65.80 | 15.47 | 81.27 | | 5 | 青岛天娱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60.50 | 58.00 | 60.00 | 60.00 | 55.00 | 58.70 | 16.00 | 74.70 | | 6 | 青岛盛世大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60.50 | 54.00 | 59.00 | 61.00 | 57.00 | 58.30 | 10.32 | 68.62 | | 7 | 青岛盛凡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53.00 | 55.00 | 58.00 | 59.00 | 56.00 | 56.20 | 12.34 | 68.54 | | 8 | 青岛春晖普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57.00 | 54.00 | 57.00 | 58.00 | 56.00 | 56.40 | 9.35 | 6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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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未中标原因 |
| 1 | 青岛春晖普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评审得分较低 |
| 2 | 青岛盛世风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评审得分较低 |
| 3 | 青岛盛世大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评审得分较低 |
| 4 | 青岛盛凡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评审得分较低 |
| 5 | 青岛心连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已在第五包中标,不成为本包中标人。 |
| 6 | 青岛世纪浩汉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评审得分较低 |
| 7 | 青岛天娱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评审得分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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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公示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 1 | 青岛贝斯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13000 |
| 2 | 青岛春晖普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18800 |
| 3 | 青岛盛世风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16000 |
| 4 | 青岛盛世大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19600 |
| 5 | 青岛盛凡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19000 |
| 6 | 青岛极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19600 |
| 7 | 青岛心连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16000 |
| 8 | 青岛世纪浩汉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19800 |
| 9 | 青岛天娱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4600 |
| 10 | 青岛洋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15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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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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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奖公示 |
| 序号 | 获奖名称 | 详细信息 |
| 青岛极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1 | 中国演出行业舞美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资质证书 | 查看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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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 |
青岛市城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地址: |
青岛市城阳区和阳路325号 |
| 联系人: |
周成刚 |
联系方式: |
0532-87868172 |
| 代理机构: |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106号绿地科创营销中心301室 |
| 联系人: |
崔晓梅【sdwx_qdcxm】 |
联系方式: |
13964211809 |
| 公告期限 |
2022-6-9 - 2022-6-10 |
| 十、代理费 |
| 标准: |
定额收取 |
| 金额(万元): |
0.33 |
| 2022-06-09 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