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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采购 2026-03-27
制服采购 2026-03-2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服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21100020260200008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制服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现对采购文件增加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内容,内容如下:
1、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P8页“18进口产品”内容中增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P11页“30.9其它”内容中增加:“5.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P26页“1.相关要求”内容中增加:“1.8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规定的本国产品情形的,可享受的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8.1当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8.2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不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1.8.3供应商未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不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4、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P29页“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内容中增加:“3.4 相关价格评审扣除优惠,都应该在供应商报价基础上计算。例如(以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为例):某一供应商的产品报价100元,其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同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也享受对小微企业的10%的价格扣除优惠。则对其报价按规定进行两次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参与评审的价格为100-100x20%-100x10%=70元(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支持政策不改变最终中标、成交价格,政府采购合同仍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报价签订。)”。
5、采购文件第六章供应商须知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4 商务文件(商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P36页“11.4.14 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 此处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6、采购文件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商务文件目录中P70页“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 此处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7、采购文件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P81页之后,增加: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附件格式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界面“五、附件 相关附件”中上传的附件格式。
其他内容不变。
本变更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各相关供应商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3.更正日期: 2026-03-27 15: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2117号
联系方式: 0532-58613837
2.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
联系方式: 0532-89902963/15054829670
3.项目联系人: 吕丽红 马广利 联系方式: 0532-89902963/1505482967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相关附件: 附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