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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创业园标准厂房改造项目(青岛巨峰科技产业园) 2019-09-2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高新创业园标准厂房改造项目(青岛巨峰科技产业园)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9/09/25 09:57:33
项目名称: 高新创业园标准厂房改造项目(青岛巨峰科技产业园)
工程地点: 崂山区株洲路以南、新瑞路以东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95000000元 工程造价: 328810604.94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95822.24平方米
计划文号: 2018-370212-75-03-00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121909230001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孙家下庄社区居委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孙家下庄社区居委会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 于鹏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91575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炫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玲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555553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95822.2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552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0302.24平方米。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328810604.94元
内容:高新创业园标准厂房改造项目(青岛巨峰科技产业园)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单位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投标单位在青岛市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诚信考核”中必须注册。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八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三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单项合同造价额度在2.31亿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 20 号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
【第二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9-10-16 09:30
十三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8036005、通信地址: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仙霞岭路 20 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高新创业园标准厂房改造项目(青岛巨峰科技产业园)不分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00052001001
2019/10/16 9:30:00 2019/10/6 9:30:00 2019/10/16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项目负责人如需答辩,须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签到并参加答辩,自备电脑。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答辩的,项目负责人答辩不得分。 2019/10/12 15:02:56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修改fyq部分内容,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更新 2019/9/27 8:29:59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施工组织设计中材料和构件的二次搬运、非建设单位原因的临时停水停电、施工扰民、连续降雨、严重冰冻、节假日、市内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建设单位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引起工效降低和民抚费用等;施工方案中的室内地面、内外墙的防裂抗裂措施等各种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措施增加费用以及为确保招标人要求的质量、工期发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2、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充分认识施工部位与周边情况的关系,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的位置、施工中对周边业户正常经营应采取的必需安全、质量保护等措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有关上述因素造成的相关措施费用建设单位将来不再支付,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总价且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各项专业工程及单位工程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单位工程造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4、相同描述的清单在不同单位工程子目下,报价须一致,否则结算时以较低报价计取。
5、其他价格调整方式:原则上主要材料价格不作调整,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市场不可预见性出现大幅材料价格波动且超过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参考的青岛市2019年第7期材价信息中的价格作为基准价格)±5%(不含本数)时,双方依据情势变更和公平原则对钢筋、商混、预拌砂浆、电缆价格涨跌幅度超过5%的部分进行材料价格调整,所有调整情况均以最终结算审定值为准。
6、因中标人原因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明显错误而未在招标答疑期间提出要求修改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招标完成后,承包人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方面管理协议并遵守建设单位制定的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8、设计方面答疑(详见附件)
9、工程主要材料及设备参考表(详见附件)
10、工程图纸(详见附件)
2019/9/25 16: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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