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装饰工程及室外配套、环境工程、设备工程及弱电系统等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总建筑面积119815.2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0608.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206.7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6752.56平方米,地上18层,地下2层,最高高度54.95米,工程涉及土石方外运约5万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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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
1、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2、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三 、其他 |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 9:00-11:30 ,下午13:30-17:00 (不含节假日)
受理部门:(电话:0532-85066918网上举报电子邮件:qdzb215@163.com);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公示时间:2013年4月26日9时0分 - 2013年5月3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