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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历史城区更新项目(一期)(宁阳路、肥城路部分建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 一、项目名称: |
市南区历史城区更新项目(一期)(宁阳路、肥城路部分建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 |
| 二、项目编号: |
E3702002313021761 |
| 三、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12日 |
| 四、投标截止日期: |
2025年10月11日 09:30 |
| 五、变更内容: |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第10.5.14条 原内容为:“出现以下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对资格预审和投标两阶段投标人使用计算机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加密锁等信息进行一体化比对。两阶段整体中,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视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雷同,否决涉及单位投标。”现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 ②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绑定造价文件时,抓取造价接口文件中的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相同的; ③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电子投标文件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投标清单报价达到 80%相同的(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出现雷同的除外)。 资格预审项目中以上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相关信息在资格预审和投标两阶段进行一体化比对,两阶段整体中发现①、②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9条 原内容“监理服务费的支付......经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后,支付至经审定结算额的100%”,现调整为“项目结算后根据最终确定监理费付清尾款”。 其他内容不变,执行招标文件,特此说明。 |
| 六、联系方式: |
| 代理机构: |
青岛利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团岛路2号609室 |
| 联系人: |
姜函汝 |
联系方式: |
17353435253 |
| 2025年0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