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12807.00 平方米,地下5层(含设备层1层),主楼地上21层,地下4层,裙楼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约84485.00 平方米,其中地上52777.00 平方米,地下31708.00 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7400平方米);本工程产生垃圾数量约10000立方米。 2.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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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投标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40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须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与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及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国家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申请人不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要求 申请人上三年度完成过单体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同类工程仅在资格审查评分中使用) |
| 七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按《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申请人资格审查办法》(青建管字【2013】6号)执行。 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13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在13家以上时,可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按照《青岛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招标人将按资格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不少于13家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请于 2013 年5月13日9时至 2013 年5月17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登记后于2013 年5月13日9 时至 2013 年5月17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2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5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八 、资格预审办法 |
|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申请人资格审查办法》(青建管字【2013】6号)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报名期限: 2013年5月13日9时0分 - 2013年5月17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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