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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管业务自助服务机采购项目 2019-03-06
 

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管业务自助服务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平谷路9号

联系方式:0532-66587269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三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阁街道办事处山水龙苑营业楼东区天津路157-32号网点房

联系方式:0532-8735877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管业务自助服务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PDCG2019000023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36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3600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36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360000.00 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4. 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进行注册并成功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三、采购需求: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管业务自助服务机17台

四、公告媒介:

1. 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2. 招标公告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

五、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03-21 09:30

开标地点:平度市北京路79-2市民服务中心B306室【 B306】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采购人):陈宁

联系方式:0532-66587269

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平阳

联系方式:0532-87358778



发 布 人:青岛三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3-06 15:25



  • 变更历史 变更项 变更时间
  • 1.变更公告链接 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管业务自助服务机采购项目不分包 2019-03-15 15:21:00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