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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路第二小学设备采购项目(二) 2018-12-29
 

宁夏路第二小学设备采购项目(二)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行政部分

地    址:宁夏路286号

联系方式:0532-88729467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层

联系方式:0532-85810116

二、采购项目名称:宁夏路第二小学设备采购项目(二)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NCG2018000149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98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900000.00 元, 第 二 包 80000.00 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1.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投标人若为商用厨房设备制造商,须具有燃气灶具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人若为商用厨房设备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燃气灶具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
1.5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单位须在青岛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1.6投标人所投燃气灶具须列入《青岛市燃气燃烧器具销售目录》或《青岛市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燃气燃烧器具销售目录》;
1.7所投产品在第四章技术要求中带“▲”标注的必须是最新发布的政府强制采购范围内的产品。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第二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制造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5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相关证件(制造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需求:

第一包:厨房设备
第二包:直饮水设备

四、公告媒介:

1. 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2. 招标公告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

五、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01-24 09:30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3号楼3楼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市南分大厅第一开标室【 】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采购人):毛键

联系方式:0532-88729467

联系人(代理机构):郭可、刘勋

联系方式:0532-85810116



发 布 人:青岛市招标中心

发布时间:2018-12-29 15:24



“一照通投”温馨提示:各交易主体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完成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全过程交易,实现身份认证、标书加解密、签署合同等操作,全程免费。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宁夏路第二小学设备采购项目(二)厨房设备.pdf
  • 宁夏路第二小学设备采购项目(二)直饮水设备.pdf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