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采购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中心户外工作整体外包项目 2018-11-27
 

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中心户外工作整体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青岛市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中心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

联系方式:88729923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616-619室

联系方式:15726237190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中心户外工作整体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NCG2018000132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0779917.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0779917.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0779917.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0779917.00 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需求:

青岛市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中心统筹全区性网格化工作及开展相应的指导、监督、考核、服务。其中相关户外工作主要采取服务外包模式。目前,现有外包协议即将到期,并根据中心职能的变化调整,现对相关户外工作机制进行调整优化,拟配备不少于160名城市运行监督服务户外工作人员,同时具有组织动员不少于30人规模的灵活用工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即中标人拥有,能够达到采购文件要求,且随时可以动用的后备人员,用于执行季节性任务、应急突发任务和甲方赋予的其他遂行任务)能力。
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户外工作人员主要职能是在全区监督网络框架下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区各区域各路域各网格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对全区涉及城市运行重点重大问题开展跟踪督办、对全区各级各类网格人员工作情况开展监督记录、核实反馈问题处置办理情况及遗漏报情况、直接参与部分城市环境秩序维护工作、按照“一专多能”要求参与全区性重大活动及遂行任务等。
本采购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投标人应当具有雄厚的人员储备和强大的动员能力。

四、公告媒介:

1. 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2. 招标公告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

五、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12-20 09:30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288 号(软件园)3 号楼 3 楼开标大厅第一开标室
【 第一开标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采购人):杨文

联系方式:88729923

联系人(代理机构):管雅萌

联系方式:15726237190



发 布 人: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11-27 12:55



  • 变更历史 变更项 变更时间
  • 1.变更公告链接 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中心户外工... 2018-11-27 14:21:00
“一照通投”温馨提示:各交易主体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完成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全过程交易,实现身份认证、标书加解密、签署合同等操作,全程免费。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中心户外工作整体外包项目.pdf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