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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央商务区智能交通设备设施采购及智能化安装项目 2018-07-17
 

青岛中央商务区智能交通设备设施采购及智能化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青岛中央商务区管理办公室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58号新凯达大厦

联系方式:85015076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同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福州北路159号

联系方式:13375328970

二、采购项目名称:青岛中央商务区智能交通设备设施采购及智能化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BCG2018000133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36904271.82 元,其中:第 一 包 24011829.32 元, 第 二 包 12892442.50 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第一包:投标人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包: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3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4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 、 信 用 山 东 (www.creditsd.gov.cn) 及 信 用 青 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5所投产品在第四章技术要求中带“▲”标注的必须是最新发布的政府强制采购范围内的产品。
5.6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2个包投标,但只能中1包。
5.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具体要求如下:
5.7.1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具体工作分工。
5.7.2组成的联合体主牵头人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5.2条,同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5.1、5.3、5.4条。
5.7.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与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参与投标。

三、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2包,其中第1包包括智慧灯杆系统及其相关运营管理(运营期限5年);第2包包括智能交通建设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

四、公告媒介:

1. 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2. 招标公告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

五、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8-10 09:30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42号市北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第1开标室。【 第一开标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采购人):刘文军

联系方式:85015076

联系人(代理机构):韩凯

联系方式:13375328970



发 布 人:青岛同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7-17 17:19



  • 变更历史 变更项 变更时间
  • 2.变更公告链接 青岛中央商务区智能交通设备设施采购及智能化安装项目 2018-08-02 15:19:00
  • 1.变更公告链接 青岛中央商务区智能交通设备设施采购及智能化安装项目 2018-08-02 15:18:00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