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淮安路(重庆南路~清江路)和四号线(哈尔滨路~规划一号线)的给水、路灯、交通和绿化迁移工程。本项目约产生290立方米土石方,需全部外运。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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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七 、评标办法 |
合理范围低价法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不含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递交地点: |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三开标室(208)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06-26 09:30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三开标室(208)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8-06-26 09:30 |
十二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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