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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颐惠园一期)项目管网及换热站供热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8/4/17
项目名称: 住宅(颐惠园一期)项目管网及换热站供热工程
工程地点: 崂山区苗岭路50号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其它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500万元 工程造价: 276.987274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长度约为2000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高科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柴明明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8293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高科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柴明明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82932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炫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蕾、王大成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555553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一、二级管网及换热站,其中一、二级管网管径约为DN80-DN150,长度约为2000米。
二、投标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包范围需含热力工程)及以上资质和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中标” 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上三年度应至少完成1项同类工程业绩。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不合格。
3、同类工程的界定:单项合同额为 36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供热管网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