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8号线起点自胶州北站,终点至五四广场。线路正线全长61.4km,设车站18座,其中高架站1座,地下站17座。8号线在胶州北站广场西侧,沈海高速以东设胶州北车辆段,在桃源河南岸、济青高铁东侧设河套停车场。 2.招标内容: 监理范围:青岛市地铁8号线供电系统施工安装工程,主要包括35KV环网电缆工程、开闭所及变电所工程(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降压变电所及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含车辆基地、停车场和控制中心)、变电所综合自动化工程、牵引网工程(正线及车辆段、停车场接触轨系统及可视化接地系统)、杂散电流防护及接地系统工程、供电检修车间工程;疏散平台、再生制动能量吸收装置、UPS设备等。 监理内容:监理范围内供电系统施工安装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设计阶段(设计联络、厂验等)、施工准备及施工期、调试及试运行期、验收及竣工结算直至最终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协调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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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申请人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2.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注明"不含地铁轻轨工程"的企业,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审查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审查,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格;
5.申请人上八年度须完成过同类工程业绩。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承担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为投标人正式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铁路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企业);
3.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
七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上八年度完成过同类工程业绩。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的供电系统(同时包含牵引变配电、接触轨(网)工程)监理业务。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 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5。 4.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招标项目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