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主要经长江路、滨海大道、费县路、胶州路、人民路、四流南路、兴华路、重庆路、凤岗路、中城路等,全长约59.97km。 2.招标内容: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综合监控、BAS、PSCADA、门禁及车辆段、停车场安防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全部设备供货、调试和集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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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独立法人企业;2.申请人上五年度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3.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三、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四、投标标段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五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资格预审(合格制),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
六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上五年度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集成项目[不少于21个站,须包含电力监控系统(PSCADA)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中至少一个子系统和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 |
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 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5 4.上一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 本公告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