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主要经长江路、滨海大道、费县路、胶州路、人民路、四流南路、兴华路、重庆路、凤岗路、中城路等,全长约59.97km。 2.招标内容:包括专用通信系统和公安通信系统。其中专用通信系统(包括:传输系统、公务电话系统、专用电话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广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乘客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时钟系统、电源系统及接地、集中告警系统等),公安通信系统(包括:公安及消防无线系统、公安视频传输系统、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公安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安视频会议系统、公安电源系统及接地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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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独立法人企业。 2.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四、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五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符合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上五年度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集成或通信总承包工程业绩(不少于21个站,须包含专用无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乘客信息系统中至少一个子系统和专用传输系统)。 |
| 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 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5 4.上一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公告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