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主要经长江路、滨海大道、费县路、胶州路、人民路、四流南路、兴华路、重庆路、凤岗路、中城路等,全长约59.97km。 2.招标内容: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安装施工项目,主要包括35kV环网电缆工程、变电所工程(含车辆段、停车场)、变电所综合自动化工程、牵引网工程、杂散电流工程、区间疏散平台工程、供电检修车间工程,供电系统设备安装、部分设备、材料采购(甲供设备除外)、设备现场管理及仓储、设备安装调试、孔洞封堵、培训、竣工文件以及各系统的检验、试验、单体调试、144小时连续性带载试验、系统调试、冷滑、热滑、综合联调(按业主方案及要求执行)、试运行及临时管理服务;车辆段供电检修工艺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区间疏散平台的供货及安装等项目。具体详见招标图纸、用户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1:一标段 | /公里 | 峨眉山路站(K10+11)-青岛站(含)(K33+433.742),含瓦屋庄停车场。 | 2:二标段 | /公里 | 青岛站(不含)(K33+433.742)-青岛北站(不含)(K48+767.19)。 | 3:三标段 | /公里 | 青岛北站(含)(K48+767.19)-东郭庄站(K70+077.336),含安顺车辆段,东郭庄车辆段。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3、申请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申请人上八年度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5、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为申请人在职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4、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五、投标标段要求申请人可同时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仅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每标段合格申请人在9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每标段合格申请人在9家(不含)以上时,可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打分,按资格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9家合格申请人进行投标。如选取数量的最后一位合格申请人出现并列,则与之并列的合格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
七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 申请人上八年度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 2.潜在申请人或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申请人或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安装施工业绩[施工内容至少同时包含电缆敷设工程、变电所工程、牵引网(接触轨或接触网)工程]。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有意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 本招标项目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