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主要经长江路、滨海大道、费县路、胶州路、人民路、四流南路、兴华路、重庆路、凤岗路、中城路等,全长约59.97km。 2.招标内容:青岛市地铁1号线正线及车辆段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所需的所有牵引整流机组(2750kVA牵引变压器56台、2500kW整流器56台)以及相关连接线缆及相关附件等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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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牵引变压器制造商;2、上五年度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3、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三、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四、投标标段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五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上五年度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牵引变压器批量供货业绩(单项合同批量供货数量28台及以上)。 |
| 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资格预审公告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招标项目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