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工程规模:该工程位于城阳区银河路北侧20-50m,地理坐标为东经120°28 39″-120°30 15″、北纬36°15 30″-36°16 13″。根据采石坑地质环境现状特征,拟治理范围共分为5处治理区。 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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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得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须提供水工环高级职称证书。 四、联合体投标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的地质灾害(或矿山地质环境、山体整治)类监理项目。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12月29日09时起)起在青岛市城阳区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中的“公共资源交易”模块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2月29日09时至2018年1月18日09时30分),技术标书封皮在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中心北九楼,电话:66796200)无记名获取。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政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模块中的“答疑与说明”窗口发布;
3、投标人未按公告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等出现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0532-85871507-162;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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