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青岛行动”重要道路沿线亮化提升(环湾路市北段沿线、杭鞍高架路沿线、新冠高架路沿线、重庆路沿线、山东路沿线、福州路沿线、胶宁高架路沿线桥梁、重庆路李沧段沿线桥梁)(监理)邀请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
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标段名称 |
地址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工程类型 |
1:一标段 | 新冠高架路沿线、福州路沿线、重庆路沿线、山东路沿线 | /平方米 | 包括新冠高架路沿线、福州路沿线、重庆路沿线、山东路沿线 。环湾路沿线瑞昌路立交桥、杭鞍高架路沿线桥梁。胶宁高架路桥梁。工程造价约15070万元。 | 监理 | 2:二标段 | 重庆路李沧段沿线桥梁 | /平方米 | 包括重庆路李沧段沿线桥梁。工程造价约2467万元 。 | 监理 | |
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
二个标段均要求 1. 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为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三 、其他 |
受理部门: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
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5日14时20分 - 2018年1月2日14时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