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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东水厂综合改造工程 2017-12-0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大河东水厂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12/8
项目名称: 大河东水厂综合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大河东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其它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5288.05万元 工程造价: 4674.12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对大河东水厂进行综合改造,包括:改造反应沉淀池、滤池、综合加药间、反冲洗机房、臭氧发生间及液氧站、排水排泥池、综合控制室等设施,安装除铁锰、活性炭投加等深度处理设施及水厂自控设备。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投资〔2017〕209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供水管理办公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 解勤卫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60108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供水管理办公室
招标单位联系人: 解勤卫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60108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钟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0200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对大河东水厂进行综合改造,包括:改造反应沉淀池、滤池、综合加药间、反冲洗机房、臭氧发生间及液氧站、排水排泥池、综合控制室等设施,安装除铁锰、活性炭投加等深度处理设施及水厂自控设备。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贰级及以上证书;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负责人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必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327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传真:邮箱:通信地址: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