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青岛海之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盐酸采购项目(二次)竞价采购(水务专用)公告
| 项目名称 |
青岛海之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盐酸采购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JJCG(SWZY)20260602000010 |
| 所在行政区域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 |
采购模式 |
竞价采购 |
| 项目类型 |
货物 |
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水务专用) |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组织方式 |
自行组织 |
| 采购单位 |
青岛海之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
采购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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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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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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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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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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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购置盐酸35吨,产品符合《食品添加剂盐酸》(GB1886.9-2016)要求。每月按生产需求使用量送货。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网站查询截图带日期)
(三)未被列入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询价采购供方黑名单。(承诺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诺函)
(五)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盐酸);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氯化铁、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六)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协议须在有效期内),同时,运输车辆须具备有效期内《道路运输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氯化铁、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七)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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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6-16 13:00 |
售标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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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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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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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标/开标时间 |
2026-06-25 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