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第五期)
为持续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始终保持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现对第五期4起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青岛市某水利工程复合土工膜采购项目虚假业绩案
基本案情:德州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参加青岛市某水利工程复合土工膜采购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业绩,扰乱正常招投标秩序。经市水务管理局立案调查,德州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事项编码:3700000217563)有关规定,市水务管理局对德州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05474.60元罚款,对该单位直接负责招投标的主管人员曹某某处人民币6328.48元罚款。
二、莱西市某饮水安全提升工程监理项目规避招标案
基本案情:青岛莱西市某有限公司在莱西市某饮水安全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投标中未按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规定组织公开招标,采用了竞争性磋商。经莱西市水利局立案调查,青岛莱西市某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公开招标行为。
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事项编码:3700000217553)有关规定,莱西市水利局对青岛莱西市某有限公司处人民币7300.00元罚款。
三、西海岸新区某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串通投标案
基本案情:无锡某有限公司和江苏某有限公司在参加西海岸新区某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中委派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经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立案调查,无锡某有限公司和江苏某有限公司存在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事项编码:3700000217561)有关规定,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无锡某有限公司处人民币45507.05元罚款,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吴某某处人民币2730.42元罚款;对江苏某有限公司处人民币37922.54元罚款,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陈某处人民币1896.13元罚款。
四、平度市某中学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串通投标案
基本案情: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某机械有限公司在参加山东省某中学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中,清单报价雷同率达88.35%,现场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资格。经平度市城乡建设局立案调查,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某机械有限公司存在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及《青岛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事项编码:3700000217561)有关规定,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对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3010.00元罚款,对该项目责任人员刘某某处人民币1150.50元罚款;对山东某机械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3010.00元罚款,对该项目责任人员王某某处人民币1150.50元罚款。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