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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补征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的通知

 

各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网上超市采购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业务采购工作绩效,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青财规〔2017〕1号)规定,现就公开征集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建立“网上超市-供应商库--工程造价咨询类”中介机构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或具有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或合法分所);

(三)在青岛市辖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征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递交征集资料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五)具有参加本次征集项目的《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2018年1月10日已征集入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的中介机构不再参与此次报名工作。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

(二)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 公司营业执照: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公司专职专业人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专职专业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和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要求在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内,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职称证书、注册证书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报告: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2017年度纳税汇总表及相对应的纳税凭证。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公司,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注册地在外地且在青岛市有分支机构的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须分别提供上述相关材料;不能分别提供的,由总公司出具情况说明。

5.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 企业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和在规定网站查询并进行网页截屏打印的告知函,提供任意一种即可。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信用青岛(www.credit.qingdao.gov.cn)等渠道查询本次报名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报名单位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查询时间应为本次报名时限期间内)。

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④不提交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的供应商视为此项要求不合格。

8.《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应分别加盖企业行政公章并单独装订。

三、报名时限及现场审核地址

(一)网上填报路径:

2018年7月23日9:00至31日16:00登陆“青岛市政府采购网-重要通知-关于公开征集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的通知”点击“填报入口”按钮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相关证明的电子文件上传,点击“信息填报完毕,提交我的申请”按钮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电话通知报名单位,报名单位将修改完善后的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并等待审核结果。

(二)集中审核时间及地点

集中审核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3日

集中审核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3楼321室。

现场审核联系电话:0532-85916090。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入库的中介机构可受青岛市市直部门委托,从事编制项目前期投资估算与审核、概算与审核、编制施工图预算与审核、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与审核、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等相关业务;

(二)付费:委托人将根据具体项目和工作量大小与受托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收费标准或在委托业务的预算范围内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委托人自己有付费标准的,按照其付费标准确定费用;

(三)本次入库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依照2018年1月10日发布的中介机构库征集结果公告相关条款执行。

                                  

                              2018年7月18日


补征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的通知.docx

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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