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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各投标人(供应商):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号)精神,城阳区政府采购项目于2019年7月1日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关于2019年7月1日前在城阳区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尚未领取的单位,请抓紧时间核实本单位财务,并务必于2019年9月30日前到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领取手续。办理领取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未中标(成交)单位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未办理领取的情况说明(仅限长期未领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需提供);

③2014年5月份以前(含5月份)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须开具收据,户头为: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中标(成交)单位

中标(成交)单位保证金退还申请

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核对后当场退还);

③2014年5月份以前(含5月份)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须开具收据,户头为: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532-66796206  0532-66796310

 

附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中标(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附件.docx

 

 

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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