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各投标人(供应商):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号)精神,城阳区政府采购项目于2019年7月1日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关于2019年7月1日前在城阳区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尚未领取的单位,请抓紧时间核实本单位财务,并务必于2019年9月30日前到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领取手续。办理领取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未中标(成交)单位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未办理领取的情况说明(仅限长期未领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需提供);
③2014年5月份以前(含5月份)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须开具收据,户头为: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中标(成交)单位
①中标(成交)单位保证金退还申请;
②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核对后当场退还);
③2014年5月份以前(含5月份)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须开具收据,户头为: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532-66796206 0532-66796310
附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中标(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