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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3.0


第七章 应急预案、异常情况处置规范

 

1 青岛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评标环节应急预案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使用全流程电子化开标评标的项目。其他项目可参照本应急预案执行。

1.2 开标环节应急处理流程

发生网络故障或服务器系统受损,或突然停电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开标时:

一是见证人员及时告知运行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保障人员)故障情况,联系相关部门及时修复。发生网络故障时,系统技术支持公司驻场工作人员要迅速判断、检查、检修网络故障。停电时,见证人员和保障人员迅速与物业人员联系,查找停电原因。

二是网络故障或停电预计在2小时内可以解决的,见证人员及时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做好投标信息和评标专家信息的保密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将突发情况的原因、经过、解决措施等书面记录,招标人签字确认,待故障修复后继续开标。具体操作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大厅发生网络或服务器故障,由保障人员迅速与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查找故障原因,并及时修复。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可正常签到,保障人员与见证人员商讨解决方案,由见证人员与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协调,若更换为无线、移动数据及其他应急网络可保障正常开标的,按原计划正常开标,或待故障修复后继续开标;

(2)开标前交易大厅出现停电故障,见证人员和保障人员要迅速与物业人员联系,查找停电原因,及时维修,待供电恢复后继续开标;

(3)开标过程中交易大厅出现网络或服务器故障,或者停电故障的,更换为其他网络后不影响网上解密投标文件或唱标的,可继续开标;影响正常开标的,按上述(1)(2)情况处理,同时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应做好投标信息保密工作。

三是网络故障或停电较严重,预计在2小时内无法解决的,见证人员及时组织招标代理做好投标信息和评标专家信息的保密工作,由招标代理将突发情况的原因、经过、解决措施等书面记录,招标人签字确认。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会同见证人员、招标代理研究解决方案,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在下列三种方案中选择一种解决方案:

方案一:另行选择地点继续开评标。见证人员向本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报告情况,联系具备开评标条件的分大厅安排开评标室,继续组织开标;评标专家到齐后,由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会同见证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一同前往评标地点,期间严格做好各项保密工作。

方案二:原地点继续开评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继续评标方案,在严格做好开评标信息保密工作的情况下,可安排评标专家六楼隔夜评标区休息等候,待故障修复后继续在原地点开标、评标。

方案三:另行择期开评标。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人和监管部门意见,由招标人出具延期开标的书面补充通知并现场公布,待故障修复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原文发布至交易服务系统原公告网站,后期根据重新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评标。

四是已抽取的评标专家到达评标现场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给付评标专家费。评标专家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继续评标的,在签署不对外泄露任何开评标信息和内容的承诺后,予以补抽专家。择期另行开标的,评标专家需重新抽取。

2 开标、评标异议情况处置规范

2.1 异议类型

2.1.1 开标前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异议。

2.1.2 对开标的异议。

2.1.3 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评标结果的异议。

2.2 异议提出及解决程序

2.2.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在公告发布页面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公告发布页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2.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现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2.3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软件异常情况处置规范

3.1 异常情况分类

3.1.1 硬件、网络等异常导致的软件运行异常。

3.1.2 系统故障,导致系统停止运行。

3.1.3 信息显示异常。

3.1.4 服务挂起,系统暂停运行。

3.1.5 其他异常情况。

3.2 处置流程

3.2.1技术服务人员发现异常,应立即汇报项目经理。项目主管接到报告后,立即分析问题原因。

3.2.2属于开评标现场硬件、网络等导致的异常,立即联系保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2.3属于系统故障,立即汇报项目经理及相关开发人员,根据异常情况远程处理或者到场处理。

3.2.4属于服务挂起的,立即汇报项目经理,经批准后重启服务。

3.2.5属于其他异常的,立即汇报项目经理,根据指示处理。

3.3 异常情况登记

异常情况处置完毕,技术服务人员及处理人员按照登记表要求进行登记,属于第三方故障的,需第三方确认登记表。

4 硬件使用异常情况处置规范

4.1 设备故障

开评标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问题,由工作人员及时报大厅运行保障部门。大厅运行保障部门派人及时处理。

4.2 电子评标系统技术故障

若评标过程中出现技术故障,见证服务工作人员及时联系系统软件开发公司驻场工作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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