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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修订《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范本》

 

        近日,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修订完成了《政府采购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政府采购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2019-3版(以下简称《范本》),自2019年4月中旬施行。这次《范本》的修订是在青岛市2018年限额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全流程电子化后,对试行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范本》2018-5版进行的一次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广泛征求各部门、采购评标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建议,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电子招投标项目。

        《范本》完善了电子评标标准,简化了投标人电子签章,推进中标供应商合同信用融资贷款等。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幅度做出具体的评标标准;二是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示,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通过该系统选取,方可作为电子评标认定标准;三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仅限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及投标文件封面进行电子签章;四是中标供应商可向相关银行申请中标项目合同信用融资贷款。同时,《范本》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在《范本》中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规定做出相应调整。

        该《范本》施行后,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及评标专家提供高效、规范的电子化服务,规范各方采购主体行为,极大提高采购效率。(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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