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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造林绿化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分大厅(分中心)、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7号)和市领导批示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属本部门(单位)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造林绿化项目,要尽量简化流程、压缩时限,依法采取简易招标等方式,加快实施进度。

    2.各区市分大厅(分中心)对进入交易平台的造林绿化项目要提供高效服务,确保项目及时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开展开评标等工作。

    3. 分大厅(分中心)开评标场所无法满足需要的,请及时与我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联系,由我局统筹协调解决开评标场所问题。

    4.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及时与我局或各区市公共资源交易分大厅(分中心)联系,提出招标采购需求,确保项目及时进入招标采购程序。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3月25日

    (联系人:栾振杰;联系电话:8591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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