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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主体信息库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的通知

 

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加强对进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代理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我市招标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对进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及区市分大厅、分中心从事代理业务人员实行入库管理,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持证上岗。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各代理机构登录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要求完善从业人员相关信息(每名从业人员只能隶属一个代理机构),并于4月30日前完成人员信息录入、完善工作。从2019年5月1日起,凡未进行主体库信息登记人员将无法进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组织活动。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关于完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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