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服务公开> 区市动态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关于招标投标领域征集“揭榜挂帅”

试点项目的通知

(第一批)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提升新区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开放公平、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充分发挥招投标制度竞争择优,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功能,根据国家、省、市一系列文件要求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推行干部“揭榜挂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现就以下改革创新措施向各招标单位征集试点项目(第一批),请各大功能区、有关区直部门及区属国有企业积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选取合适的项目进行试点。

一、试点实施“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评定分离”的意见》有关要求,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可自主选择采用“评定分离”制度,并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定标方法。采取“评定分离”制度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因素提供技术咨询建议,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可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鼓励招标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程序和决策约束机制,制定定标规则和办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从中标候选人中择优选定中标人。

有持续建设任务且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项目单位,可根据已招标工程中标单位履约情况,优选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建立预选承包商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通过建立内部考核管理等措施,强化对承包商及项目的管理。并可将此考核结果在评标定标时作为资格审查、“评定分离”定标的评审依据之一。(后附山东省相关规定及部分地区“评定分离”做法,招标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适合试点项目的“评定分离”办法并及时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沟通。)

二、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工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其中,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人可结合项目情况,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提供便利。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可结合实际,适当确定预留比例,参照落实。

三、推进最高投标限价改革。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标函〔2022〕6号)、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启动最高投标限价改革试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工程特点,市场行情自主确定承包服务费,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措施项目费等费用,可不再执行定额规定,强化招标人工程造价管控责任,实现造价根据市场行情动态调整。

四、积极推动信用评价在招投标领域的应用。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信用评价结果良好的企业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鼓励招标人减免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降低保函保险费率。

五、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倡导低碳生产方式、鼓励技术创新发展。

推广绿色建筑方式。在政府投资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中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强化绿色建筑设计方案技术论证,优化评标方法,将投标人信用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作为评标重要指标,鼓励招标人优先选择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投标方案。

鼓励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推广BIM技术(建筑信息模型)、装配式建筑等先进理念、技术、模式的应用。

请各单位积极选取项目进行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探索有利于项目高质量推进的具体措施。对试点项目,区公管办将做好统筹协调,提供政策解读、全程帮办等服务,加强业务指导。对试点成功的优秀案例,将择机向全区推广,并向上级部门推荐。对组织、承接项目的相关单位,将在招投标市场主体诚信考核中统筹考虑。

各单位试点项目请填写附件1,并于2022年8月5号前通过金宏网发送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交易法规服务科”;相关政策文件详见附件2-8。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试点项目申报表

2.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评定分离”的意见

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营商环境的通知

4.浙江、海南、济南、济宁等地“评定分离”案例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7.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8.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联系人:许善坤       联系电话:68976519

 

 

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关于招标投标领域征集“揭榜挂帅”试点项目的通知.rar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