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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青城自资告字〔2021〕6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意事项: 1.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出让金总额是指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出让土地部分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2.拍卖出让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3. 5、6、9-12号地块拍卖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和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城镇住宅用地同时供应。8号地块拍卖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和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城镇住宅用地、配建幼儿园的教育用地同时供应。拍卖成交后,同时将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城镇住宅用地划拨给竞得人,租赁型人才住房按照《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实行配租。幼儿园由竞得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按有关规定统一移交(具体要求见《居住小区配建幼儿园的补充要求》)。 4.6、7号地块搭配出让,12、13号地块搭配出让,须由同一竞买人同时竞买。搭配地块拍卖时同时加价竞买,出价最高者一并竞得。 5.1-7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5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实现到账外资4300万美元,7号地块商业建筑自持面积不低于5200平方米,自持年限20年。具体内容联系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邵先生,联系电话:13361283027。 8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并为流亭街道办事处实现到账外资不低于4.25亿元跨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具体内容联系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王先生,联系电话:0532-66915025。 9-11号地块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9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为夏庄街道办事处实现到账外资不低于3.145亿元跨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须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信息通讯产业核心零部器件装备行业研发设计及销售结算中心项目,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院士新材料技术研究院项目。商务部分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12500平方米,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10号地块竞得人须为夏庄街道办事处实现到账外资不低于1.66亿元跨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11号地块竞得人须为夏庄街道办事处实现到账外资不低于3.7亿元跨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根据区人防办要求,11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地块内建设2740平方米的防空地下室工程。具体内容联系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段先生,联系电话:0532-58900137。 12-13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并在签订协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为红岛街道办事处实现到账外资不低于4000万美元。13号地块须引进符合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一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商业自持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0%,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具体内容联系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张先生,联系电话:15563931666。 上述协议与签订《成交确认书》需要的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6.竞得人应当按照《关于印发城阳区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青城政办发【2019】38号)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不低于30%。 7.1-2、4-6、8-12号地块内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由竞得人根据青岛市《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青民福〔2019〕29号)要求,建设并无偿移交城阳区民政部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拍卖出让文件《拍卖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本次拍卖地块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城阳区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境内的企业30个工作日内)在城阳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为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ingdao.gov.cn/ggzy/index.html)点击“网上交易系统”进入。 竞买人应提前进入交易系统首页,阅读《竞买人操作指南》、《数字证书申请指南》,使用《竞买人模拟系统》熟悉操作,确保届时顺利参加网上竞拍活动。 本次拍卖的地块设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土地竞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网上土地竞价中止,住宅用地转为网上“竞自持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申报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最高或最先达到自持最高上限的直接认定为竞得人。 自持商品住房须与出让商品住房同步建设。在进行房型设计时,应确保房屋套数的完整,如果面积不足须补齐。自持部分商品房应按照《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招拍挂出让土地中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土资房规〔2017〕2号)执行,严禁出售或变相出售。 四、拍卖文件的取得: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资料。 申请人可于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10日,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及竞价权限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6日至10日9时至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16时,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收款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资料包括《竞买申请书》、《承诺书》等资料,统一使用本拍卖文件提供的样本格式,签字盖章后上传。申请人根据自身竞买情形,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提报《竞买申请书》的格式(一般格式、非城阳区工商登记注册格式、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签订出让合同格式)。请勿使用交易系统提供的参考模版,否则资料审查将不予通过,且出让人将按照规定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5%的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提交的竞买申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需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并领取竞买号牌,获得竞价权限。 1-4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开户名称:青岛市城阳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32-87868725 13969663757 徐女士 5-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开户名称:青岛市城阳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方式:15605325001 赵建磊 9-10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农业银行山东省青岛市城阳支行 开户名称:青岛市城阳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方式: 18661853695 郑先生 11-13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开户名称:青岛市城阳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15615629977 刘秉 5、6、7号地块竞买人须于2021年5月7日向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银行账户缴纳土地一级整理资金。5号地块土地一级整理资金658.3573万元;6、7号地块土地一级整理资金4872.318万元。竞买人自行留存银行当日缴款凭证作为竞买人的申请资料之一。联系方式:邵先生,13361283027。 账号:802210201081287 开户行:青岛银行城阳支行 8号地块竞买人须于2021年5月7日向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银行账户缴纳土地一级整理资金271.7万元。自行留存银行当日缴款凭证作为竞买人的申请资料之一。联系方式:王先生,0532-66915025。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资金收款单位账户: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财政审计中心 交纳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城阳流亭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4024 5200 5283 开户账号:2060 0046 2420 5000 013780-00001 9、10、11号地块竞买人须于2021年5月7日向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银行账户缴纳土地一级整理资金。9号地块土地一级整理资金451.2503万元;10号地块土地一级整理资金178.8736万元;11号地块土地一级整理资金2379.9089万元。自行留存银行当日缴款凭证作为竞买人的申请资料之一。联系方式:李先生,0532-58900127。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资金收款单位账户: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财政审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夏庄支行 账号:222141396964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开始时间:2021年5月12日下午14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办理地点: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市民中心1楼40号CA认证中心窗口。联系电话:66791604。 (二)本次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网上拍卖实行资格审查后置。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的5%;竞得人未按规定提交纸质申请文件,或竞得人逾期、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全部竞买保证金。竞得结果无效,另行组织宗地网上交易活动。 (四)成交价不包括:水土保持费、耕地开垦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费用。1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49.005万元,5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166.779万元,7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100.056万元,9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904.272万元,10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351.48万元,11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1850.5125万元,12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420.21万元,13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182.88万元。(上述税费需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五)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网上拍卖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出让人咨询。申请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参加竞买均视为同意土地交付条件即为踏勘日现状土地条件。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姜勇 马琳 0532-87868971 联系地址:城阳区城阳街道顺城路6号 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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