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网上拍卖补充公告 青自然资规告字[2021]3-1号
我局于2021年4月20日发布的青自然资规告字[2021]3号公告,若公告中地块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到线下竞自持城镇住宅建筑面积。所有取得网上竞价资格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最高限价成交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线下竞自持城镇住宅建筑面积。竞买人应于2021年5月14日15时30分前持网上交易系统上传的竞买材料到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8楼1821会议室参加竞买,竞价活动于16时举行。竞买人每家限定在2人以内,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其他仍以青自然资规告字[2021]3号公告为准。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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