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土地出让-出让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青崂自资告字〔2020〕5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崂山区)批准,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如下三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控规

编号

宗地位置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m2

规划建筑面积(m2

出让年限

保证金

起叫楼面地价元/m2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

LS1002-61

九水东路东、汉河路西、松山后路南、汉西二路北

1<容积率≤1.5

≤30%

≥40%

商住用地(商住比2:8)

17778.4(商品房用地9690.72;人才住房用地4532;商服用地3555.68

26667.6(商品房14536.08;人才住房6798;商业5333.52)

住宅70;商服40

美元25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

9671

LS1002-81

九水东路东、汉河路西、汉西二路南、鲁度山北路北

1<容积率≤1.5

≤25%

≥40%

城镇住宅

用地

15986.9

23980.35

70

美元25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

10524

LS0804-011

株洲路南、科苑纬一路北、高荣路东、规划二号路西

1<容积率≤3

≤25%

≥30%

城镇住宅

用地

26286(商品房用地22343.1;人才住房用地3942.9

78858(商品房67029.3;人才住房11828.7)

70

美元5000万元+人民币2亿元

10448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拍卖成交总价为拍卖成交楼面地价与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如涉及其它税费竞得人应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另行缴纳。

拍卖出让宗地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LS1002-061宗地配建不低于6798平方米的产权型人才住房,人才住房的结算价格为2396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价格)LS0804-011宗地配建11828.7平方米的产权型人才住房,该宗地人才住房的结算价格为258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价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本出让公告及《网上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允许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PortalQDManage/)中的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拍卖各宗地不设底价,设有最高限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时,按如下七(一)条约定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除本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外,另见《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竞买人操作指南)等资料。

有意竞买者可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15日,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及附件、竞买人操作指南等,以获取网上拍卖出让相关资料。

五、有意竞买者可于2020年11月12日9时至2020年11月15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照本拍卖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16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16时。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审核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并领取竞买号牌,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权限。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定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10:00举行,竞买人可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网上拍卖各宗地设定最高限价,竞价若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时,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竞报“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面积”环节,竞报面积最高者为地块竞得人。所有网上拍卖报名成功参与竞买、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最高限价成交、并有意参与竞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面积的竞买人,可在第二环节竞报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面积。

竞自持商品住房租赁面积设最高限制面积(最高限制面积保密)。竞叫若达到或超过最高限制面积,竞叫终止,整个拍卖活动终止。另行出让事宜由出让人确定。

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相关事项按照原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招拍挂出让土地中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土资房规〔2017〕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LS1002-61LS1002-81宗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与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签订南九水河河道环境提升治理协议LS0804-011宗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与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签订解决社区改造历史遗留问题协议;各宗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与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签订招商项目合作协议。

(三)竞得人若非崂山区工商注册企业,须在竞得土地之日起30日内将公司注册至崂山区或在崂山区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作为主体开发建设

(四)项目应开发建设绿色智能和装配式建筑。竞得人在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时,不得限制崂山区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招标,施工中标方若非崂山区工商注册独立法人企业,须在中标之日起30日内,将企业迁入崂山区或在崂山区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支持大型施工企业集团投标并迁入崂山区。具体建设条件及人才公寓价格等相关要求以区住建局正式批文为准。

(五)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指南》。

(六)出让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出让地块。

(七)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申请人应熟知本拍卖出让公告及《网上拍卖出让须知》等文件,并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等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出 让 人: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32—88977929、88977129

数字证书(CA)咨询电话:4006267188、0532-85938170,地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香港中路17)

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