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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公告申请书样本.docx

4.定界地形图.pdf

3.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pdf

2.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pdf

5.位置示意图.pdf

城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

自资预告字〔2025〕2

经研究,我局近期拟招拍挂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

出让土地部分

土地用途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出让

年限

(年)

规划建筑面积()

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 (元/㎡)

起始出让金总额()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1

370214001020GB00035

城阳区城阳街道春阳路以北、荟城路以西

938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0且≤1.6

28%

30%

70

15011.2

4641

69666979.2

地块周边公服配套的规划和建设情况

1.道路交通:周边现状荟城路、春阳路、萃城路均为已建成道路,有轨电车、公交站点4处;规划社会停车场1处。

2.教育与医疗:周边现状荟城路小学、仲村小学;田村小学、规划9班幼儿园;现状9班幼儿园,现状街办级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3.文体设施及商业:地块西南侧为运动长廊和天安数码城

4.城市公园绿地:东侧邻近白云山公园。

二、公告时间

10日(2025年10169:002025年102516:00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应在预公告时间内,向我局提交《城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申请书》(见附件1)。

四、申请人资格

公告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除外本次出让地块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五、有关要求

1.申请人须按时提交如下材料:

1)加盖公章的城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委托办理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第2-4项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我局对预公告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收到我局“审核通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缴纳申请保证金200万元。通过审核并缴纳申请保证金的,为有效申请人。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城阳支行;账号:802210200011771;联系人:刘秉;联系电话:15615629977

3.正式出让公告发布后,有效申请人应按拍卖出让文件要求正式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本次缴纳的申请保证金不转为竞买保证金),参加竞买活动有效申请人在拍卖活动中应进行报价

4.有效申请人在正式出让时报名未报价而导致宗地未成交,或正式出让时未成功报名的,均视为违约预公告申请保证金退还,我局并保留限制两年内不得参加城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的权利

5.正式出让时,本宗地竞买保证金为起始出让金总额20%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土地出让价款总额50%,余额在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应为自有资金(具体要求以正式出让拍卖文件约定为准)。

六、其它事项

1.正式出让公告原则上于预公告有效申请人1家后发布。正式出让公告于本预公告结束前发布的,本预公告时间不变,预公告时间接受预公告申请。

2.非有效申请人及预公告期未申请的土地正式出让时仍可报名竞买

3.正式出让时成功报名的预公告有效申请人,所缴纳的预公告申请保证金地块拍卖成交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地块及时启动正式出让程序预公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有效申请人缴纳的预公告申请保证金(不计利息)

4.申请人应密切关注青岛日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PortalQDManage等媒体,或及时电话咨询相关情况,以免遗漏有关信息。

5.本预公告内容如有变化,我局将在青岛日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等媒体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青岛市城阳顺城路6号101室

联系电话:0532-87868971

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16

注:相关附件请从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或电话联系索取

相关附件

1.预公告申请样本

2.规划设计条件通知

3.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定界地形图

5.位置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