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青黄自然资告字〔2019〕3153号 经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六幅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10:00 拍卖方式:竞买人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 二、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1、本次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即成交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出让金中不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登记费 、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征地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费用。 2、上述宗地拍卖成交后,涉及占用林地的,由宗地竞得人自行与林业主管部门对接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三、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拍卖出让文件》中《竞买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其他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青岛市黄岛区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在30日内在青岛市黄岛区内成立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 (三)申请人须独立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设起始价、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其他用途宗地宗地设起始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住宅用地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竞商品房销售价格,所有参与竞买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最高限价成交并有意向参与商品房销售价格竞价的暂定竞得人,均可参与网下商品房销售价格报价,由最接近设定的房价者竞得,竞得人以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后成交,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宗土地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竞价活动,不按此办理或事后发现没按此办理的取消竞买资格;在网下商品房销售价格竞拍前,组织审核是否具有设定的竞得条件,如只有一家具备资格的企业,则由该企业直接以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后成交。商品房销售价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拍卖出让文件的下载 申请人可自行登录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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