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土地出让-出让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青黄自然资告字〔2019〕3153号

经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六幅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10:00

拍卖方式:竞买人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

二、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

出让

年期(年)

规划

建筑面积

(㎡)

出让起始(综合)楼面地价

(元/㎡)

出让起始

总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装配式建筑比例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HD2019-3153

黄岛区S7602疏港高速东、水城村北

27296

城镇住宅用地

≤1.5,相应规划若不能满足周边规划及已建建筑的法规日照及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适当下调容积率,另根据土地相关政策,容积率必须大于1。

≤25

≥30

70

40944

2907

11902.4208

11902.4208

30%,其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

HD2019-3154

黄岛区中德生态园环8号路南侧,生态园44号线西侧

1007

城镇住宅用地

1<R≤1.5,因地块狭长无法独立建设,须与相邻用地统一规划建设,相应规划指标可与相邻地块统一核算

≤35

≥30

70

1510.5

3570

539.2485

539.2485

100%,其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

HD2019-3155

黄岛区海青镇东甜水河以东、茶园路以南

12238

(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分摊8566.6;零售商业分摊3671.4)

城镇住宅

零售商业

R≤1.2,居住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7:3,相应规划若不能满足周边规划及已建建筑的法规日照及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适当下调容积率,另根据土地相关政策,居住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

40

30

城镇住宅70年;零售商业40年

14685.6(其中,城镇住宅10279.92;零售商业4405.68)

977

1434.7831

1434.7831

30%,其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

HD2019-3156

黄岛区海青镇东甜水河以东、茶园路以南

14009

(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分摊9806.3;零售商业分摊4202.7)

城镇住宅

零售商业

R≤1.2,居住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7:3,相应规划若不能满足周边规划及已建建筑的法规日照及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适当下调容积率,另根据土地相关政策,居住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

40

30

城镇住宅70年;零售商业40年

16810.8(其中,城镇住宅11767.56;零售商业5043.24)

984

1654.1827

1654.1827

30%,其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

HD2019-3157

黄岛区云台山路东、疏港高速南

41686

(其中,旅馆用地分摊16674.4;商务金融用地分摊16674.4;科研用地分摊8337.2)

旅馆用地

商务金融

科研用地

R≤1.2, 相应规划若不能满足周边规划及已建建筑的法规日照及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适当下调容积率。

35

35

旅馆用地40年;商务金融40年;科研用地50年

50023.2(其中旅馆用地20009.28;商务金融20009.28;科研用地10004.64)

1915

9579.4428

9579.4428

HD2019-3158

黄岛区泊里二路南、红石路西

6664

城镇住宅用地

R≤2.4,相应规划若不能满足周边规划及已建建筑的法规日照及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适当下调容积率,另根据土地相关政策,居住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

30

≥30

70

15993.6

904

1445.8214

1445.8214

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须达到30%,其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

注:1、本次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即成交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出让金中不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登记费 、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征地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费用。

2、上述宗地拍卖成交后,涉及占用林地的,由宗地竞得人自行与林业主管部门对接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三、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拍卖出让文件》中《竞买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其他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青岛市黄岛区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在30日内在青岛市黄岛区内成立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

(三)申请人须独立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设起始价、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其他用途宗地宗地设起始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住宅用地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竞商品房销售价格,所有参与竞买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最高限价成交并有意向参与商品房销售价格竞价的暂定竞得人,均可参与网下商品房销售价格报价,由最接近设定的房价者竞得,竞得人以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后成交,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宗土地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竞价活动,不按此办理或事后发现没按此办理的取消竞买资格;在网下商品房销售价格竞拍前,组织审核是否具有设定的竞得条件,如只有一家具备资格的企业,则由该企业直接以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后成交。商品房销售价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拍卖出让文件的下载

申请人可自行登录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相关文件。

  1. 竞买申请的办理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于2019年9月25日上午8:00至2019年9月26日下午16:00,登录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竞买申请(竞买人应确保在报名期内每日16:00前竞买保证金到账,资金来源须为自有资金)

    HD2019-3153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亿壹仟玖佰零贰万肆仟贰佰零捌元整。

    HD2019-3154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佰叁拾玖万贰仟肆佰捌拾伍元整

    HD2019-3155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肆佰叁拾肆万柒仟捌佰叁拾壹元整。

    HD2019-3156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肆万壹仟捌佰贰拾柒元整。

    HD2019-3157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伍佰柒拾玖万肆仟肆佰贰拾捌元整。

    HD2019-3158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伍万捌仟贰佰壹拾肆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竞买:

    1、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导致土地闲置的;

    3、扰乱土地出让活动秩序,受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警告或处罚的;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定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七、竞买资格审查

    竞得人应在土地招拍挂交易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约确定审查时间,持在交易系统打印的《竞得确认及资格审查通知书》、《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拍卖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和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到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路南西部机关办公中心2号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楼土地交易受理窗口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承办人对竞得人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竞得人所提交纸质文件未通过审查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5%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另行组织宗地网上交易活动;竞得人未按规定提交纸质申请文件,或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该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全部竞买保证金。竞价结果无效,出让人另行组织宗地网上交易活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承办人将在审核后,由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竞买人竞买本次出让宗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企业自有资金。

    九、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人: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东路443号

    人: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路南西部机关办公中心2号楼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楼土地交易受理窗口

    报名咨询:0532-68976530 宗地咨询:0532-86988425、86989074

    人: 韩晨 人: 袁秋洁、贾建勇、谢向阳

    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