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我局于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西自然资告字[2020]11号公告中的LX19-071、LX19-072、LX20-035号三宗地块关于与水集街办签订的《夏屯(隋家屯)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合作协议》中的第二条(一)条:“乙方为竞得人或竞得人入股与国有公司成立的公司”改为“乙方为竞得人或竞得人股东”。其他出让公告事项不变。
莱西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