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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黄自然资告字[2020]3211号)
青黄自然资告字[2020]3211号2020/10/29

经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HD2020-3211宗地总面积:11200平方米宗地坐落:黄岛区泊里一路北、藏马路东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0建筑限高(米):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明细用途用途名称面积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1200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901.312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起始价:1901.312万元加价幅度:17.92万元备注:1、本次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即成交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出让金中不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登记费 、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征地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费用。 2、上述宗地拍卖成交后,涉及占用林地的,由宗地竞得人自行与林业主管部门对接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拍卖出让文件》中《竞买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其他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青岛市黄岛区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在30日内在青岛市黄岛区内成立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
(三)申请人须独立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20日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1月20日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0年11月2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11月23日10时00分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竞买人竞买本次出让宗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企业自有资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宗地供应信息宗地编号宗地面积土地用途宗地状态电子监管号合同状态HD2020-321111200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