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主体信息
信用信息
服务公开
政策法规
监督信息
区市动态
下载中心
服务热线
营商环境
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
>
交易信息详情
合同公示
一、合同名称:
青岛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编码:
E3702002313019393001001
三、合同主体:
招标人:青岛水务集团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中标人: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益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四、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工程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且不得侵犯知识产权,达到国家及建设部颁发的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并满足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方面和分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及使用要求;施工图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建设及环境的复杂性及特殊性,各项处理指标稳定达到设计任务书出水标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一次性通过闭水试验、密闭性试验等相关验收内容,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联合试运转质量标准:自通水联合试运转日起,30天内达到设计任务书设计标准(水、气、噪声、指标连续2天达到项目设计标准)。
五、合同金额:
23978699.5
六、合同期限:
七、合同主要内容:
设计:包含本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和发包人要求为准。工艺、结构、电气、自控等专业全部施工图纸的编制设计深度需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污水处理厂平面设计、厂区建筑物景观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仪表和自控设计、暖通设计。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及相关责任期保修等工程。
八、合同订立时间:
2024/10/25 14:3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