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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3-08-0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08/09 16:56:18
项目名称: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5650400.00元 工程造价: 39390104.97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893.52平方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在钊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192161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在钊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1921612
招标代理单位: 沃尔德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林峰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1-68655012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字第201066606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1厂区西南角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地上建筑面积893.52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5米(室内外高差0.3米,屋顶面层按0.2米计算),框架结构,处理能力为145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地上一层,局部地下一层设污水池,另在建筑南侧单独设污水池,地下污水池等面积1170.95平方米(该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
1.2该建筑物生产类别为丁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污水处理站东西轴线宽约28.6米,南北轴线长约30米;
1.3主要布置气浮设备间、格栅间、臭氧发生间、加药间、除臭间、压滤间、控制室、药品间、值班维修室、在线仪表室、化验间、备件间、卫生间等。局部地下一层布置回用水池、事故水池、集水池、清水池、气浮产水池、超滤产水池、污水调节池、高效沉降池、污泥浓缩池等。另污水处理站南侧另建地下污水池,主要布置有一段接氧化池、二段接氧化池、三段接氧化池、二沉池、中间水池、水解酸化池等;
1.4配套相关污水处理、异味处理、配电、弱电自控、消防、安全、空调、通风、照明等配套设备设施以及装饰装修、挡土墙、道路、绿化等;
1.5原污水总管改迁进入新污水处理站。配套新污水处理站与原厂区的各类管线的对接;
1.6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劳动安全等设施。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等,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2.2施工招标范围: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893.52平方米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24620203.7558000012890601.22155800
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单位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2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具有较强得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 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 7 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八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中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打分、评标办法-资信部分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在3600万元及以上污水处理站(或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或1450立方米/天及以上污水处理能力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大厅6楼第3开标室
【第三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9-22 09:30
十三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王在钊,联系电话:0532-81921612,邮箱:wangzz@mail.etsong.com,传真:0532-81921612,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株洲路137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999737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14063001001
2023/10/9 9:30:00 2023/9/29 9:30:00 2023/10/9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4版:1.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24620203.75”。澄清为: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25763703.75(含暂列金:1143500.00,暂列金为含税金额且不允许竞报),备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按照表格要求拆分后填写。2.招标公告“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大厅6楼第3开标室第三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9-22 09:30 ”。澄清为:开标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大厅6楼第3开标室第三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10-09 09:303.计划开工、竣工时间不予调整,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4.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须满足投标有效期。 2023/9/19 16:35:29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原开标时间:2023/9/22 9:30:00 变更后时间:2023-10-09 09:30:00,原开标室:第三开标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三开标室 2023/9/19 14:30:38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2023/9/6 11:34:19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一、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14.3.2.1进度款支付比例及相关约定:(2)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费进度款按发包人审定值的80%按月支付(不低于当期应付工程款的20%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100%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竣工验收合格前累计实际支付金额(实际支付金额包含建安工程费中100%的农民工工资)不超过建安工程费用金额的80%;”。 澄清为: (2)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费进度款按发包人审定值的80%按月支付(不低于当期应付工程款的20%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100%的农民工工资发放)。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14.3.2.1进度款支付比例及相关约定:(6)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80%(实际支付金额包含建安工程费中100%的农民工工资)时,发包人停止付款,待工程经过竣工结算审计,发包人再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余款。此条款删除。 2023/8/16 16: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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