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本项目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相关勘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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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执业资格;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勘察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
四 、报名须知 |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6月9日9时至2013年6月18日 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项目的勘察报告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合同原件;
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勘察项目获奖证书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
6、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项目的勘察报告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合同原件;
7、2012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以青建办字【2013】15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注:其中第 1、2、3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其它资料为资格预审所需资料。 |
五 、资格预审办法 |
投标报名单位超过5家将按青建发【2008】2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3年6月19日17时前通知所有报名企业。选中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 分数(40)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 投标单位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项目,每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合同原件和勘察报告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 投标人上三年度勘察的(项目类型)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负责人 10 项目负责人上三年度负责过的同类项目每个加5分。最高加至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合同原件和勘察报告原件为准)。 AAA诚信 10 具有2012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得10分(以青建办字【2013】15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
六 、其他 |
1、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
报名期限:2013年6月20日13时30分 - 2013年6月27日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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